根据《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 和《吉林大学 2023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全日制)》,结合综合极端条件高压科学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实际,制定本细则。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充分发挥导师和专家组在博士招生中的作用,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优秀博士生选拔制度,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不含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是指按照学校及中心规定的申请条件,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证明材料,经招生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一、选拔原则
“申请考核制”招生坚持“专家考核,集体决策;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程序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请者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主任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中心“申请考核制”的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确保中心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安全平稳。
2.成立资格审核小组。成立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主任为组长的“资格审核小组”,对申请考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查评估。
3.综合考核小组。成立综合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具体人选在综合考核前确定。
4.监督检查小组。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对考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三、导师招生资格
通过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且具有博士招生名额的导师可按“申请考核制”招生。考生在报考前,应和导师取得联系,确定报考导师是否有招生名额。
四、考生报名条件
(一)基本要求
符合《吉林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全日制)》的报考要求。详见吉林大学招生网,网址http://zsb.jlu.edu.cn/info/2822.html。
(二)外语要求
“申请考核制”考生(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
(4)GRE成绩达到300分及以上(新)。
(5)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6)WSK(PETS-5)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7)通过俄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俄语四级(CRT4)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的B1及以上。
(8)在英语、俄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9)在国外有1年以上(含1年)全日制学习经历(报考英语、俄语语种为当地主要日用语言和授课语言)的人员,该部分人员需提供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10)通过中心招生单位组织的外语考试,成绩合格。(中心根据学科专业需要自主确定是否组织外语考试,如组织外语考试则具有同等效力)。
(三)创新性学术成果
申请人具有较强的综合科研水平和扎实的工作基础,在硕士期间取得学术成果的考生优先录取,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期刊论文、专著、专利、软件著作权、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产品等。
五、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的所有考生(包括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考生,不包括“直博生”),均须登陆吉林大学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zsb.jlu.edu.cn/)。网上交纳报名费人民币200元,报名费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还。网报时间截止前未成功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信息无效。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2023年5月15日。
(二)材料提交
1.《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一份(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本人自述”栏及承诺人签名均由考生本人手写)。
2.《综合极端条件高压科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拟接收导师审核并签字);
3.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
4.本人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
5.考生(含军人)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6.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7.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或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8.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提交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http://www.cdgdc.edu.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9.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10.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1.获奖证书、发表论文、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2.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13.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论文概要)。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提交虚假信息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须于2023年5月17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wjingx@jlu.edu.cn。所有申请材料均须按序排列,形成1个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报考导师姓名+考生姓名。为方便统计信息,请同时实名加QQ群608130967。
(三)资格审核
成立不少于由5名相关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中心网站公布。
(四)综合考核
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学术水平考核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内容注重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包括学业知识考核、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考核,既注重考生的考试成绩,也注重考生的一贯表现。
综合考核全程录音录像。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成绩、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 3 天。具体考核方式及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拟录取
中心上报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吉林大学招生网”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六、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监督和复议
考生对各考核环节和录取结果有疑问的,可首先向中心提出申诉,申诉人向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如对中心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提出申诉,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查处理。
申诉邮箱:wjingx@jlu.edu.cn;
投诉电话:0431-85167602
本实施细则及未尽事宜由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综合极端条件高压科学中心
2023年5月6日